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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:以下情况不宜使用吊车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/6/19 15:12:15

  发生起重事故的原因有很多,其中由于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较多,据昆明吊车出租公司的有关统计,大约占事故总数的60.5%;操作不当的事故占总起数的8.5%;无证操作导致的事故占总起数的8%;其他是由于缺乏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造成的。在此,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:以下情况不宜使用吊车。


  1.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。


  2.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。


  3. 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,多点起吊。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,单头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。


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:以下情况不宜使用吊车


  4. 多孔板、积灰斗、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。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,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。


  5.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,吊砖必须使用砖笼,并堆放整齐。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,木砖、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,叠放不齐不准吊。


  6. 楼板、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。 


  7. 埋入地面的板桩、井点管等以及粘连、附着的物件不准吊。


  8. 昆明吊车出租公司提示,多机作业,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,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,无安全措施不准吊。


  上述就是几种不宜使用吊车的情况,大家一定要谨记,以免吊车事故的发生。其次,作为一家多年从事昆明吊车出租服务的公司,更是要向用户强调吊车作业安全的重要性,确保吊车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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